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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6-09-21    浏览次数:   来源:

本通知转自重庆大学人事处,具体内容如下: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为创新高校人才发展机制,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,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。根据重庆市教委《关于实施第三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》(渝教人发[2016]4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年龄在35周岁以下(截至2016年1月1日),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线教师。承担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尚未结题的,暂不予推荐。

二、资助项目

(一)学术意义较大,学术思想新颖,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;

(二)创新创业应用型项目,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、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项目。

申报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在国家、省(部)级研究计划中已经立项的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。

三、资助名额

全市项目资助名额为66名,我校推荐名额为8名。

四、资助经费

资助周期为两年。按自然科学类项目3万元/年,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1万元/年予以经费资助。

五、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

(一)个人申报,二级单位可推选0~1名候选人,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,经公示后向重庆市教委进行推荐。
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
请各二级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前,将推荐人选及项目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,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szb@cqu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
1.二级单位正式推荐函一份,近3年科研系统业绩打印及电子版一份(2013年1月1日以来,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),二级单位党委推荐意见一份。

2.《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1)一式十五份;

3.《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2)一份。